各镇(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、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现将《射阳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“一窗通办”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11月4日
射阳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“一窗通办”实施方案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,全面推行企业开办“一窗通办”,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集成服务,着力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目标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以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、优化服务为重点,切实提高审批的透明度、可预期性,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的制度性交易成本,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事项集成服务,为开办企业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、便利的服务,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二、主要任务
1、合理设置服务专窗。依托现有企业开办服务窗口,合理设置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(以下简称“专窗”),配备专窗工作人员,负责做好咨询、辅导申请人线上线下办理企业登记工作,根据申请人所需开办企业环节的其他服务(公章刻制、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、员工社保登记、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),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登记及申请材料收取,将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推送给相应部门联络员,由各部门按承诺时限同步并联完成相关业务办理,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送达专窗统一出件。
2、完善办件流转机制。通过线上、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建立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与公章刻制、税务、社保、住房公积金等各环节部门后台的信息通道,完善前、后台业务流转工作机制。信息通道不得开展与开办企业集成服务无关的活动,各部门联络员若有调整,须及时通过信息通道告知调整情况,确保联络畅通。
3、优化整合申请材料。各环节部门要编制本部门涉及事项的受理标准清单,逐一规范事项的申请表单和材料要求,并加强对专窗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,确保专窗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清单开展综合受理和咨询答疑。对各环节事项涉及的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,凡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,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;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同一材料,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,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,降低企业办事成本。
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,专窗应按相关规定发出补齐补正通知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,并指导申请人进行补齐补正;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专窗应及时受理,并推送给各环节部门后台人员,完成后续审查环节,作出审批决定。准予决定制发的证照、批文等办理结果,以及不予决定制作的文书均由专窗根据申请人意愿,现场发放或通过邮政速递送达申请人。
4、全面推行并联审批。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及各环节部门要严格落实“前台综合受理、后台并联审批、统一窗口出件”工作模式,实现开办企业只取一个号、只到一个窗、只提交一份申请材料。专窗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,应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集成服务环节,按照各环节部门提供的受理标准,逐项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及时将相关业务信息、申请材料推送至所需集成服务环节的部门联络员,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同步完成业务办理,并将办理结果送达专窗统一出件。
5、开办全流程零费用。提供免费提供帮办代办,免费为企业提供包括企业登记、印章刻制、银行开户、税务登记以及社保、公积金开户等企业开办各环节全链条帮办代办服务。免费刻制企业印章,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。免费发放税控设备,新办企业提供“新办企业套餐”一条龙税务服务,免费提供税控设备,切实提升新办企业办税体验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推行企业开办“一窗通办”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各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职责,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。要选派思想作风好、业务素质强的业务骨干担任专窗工作人员,加强统筹协调,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。
2、加强协同配合。企业登记、公安、税务、社保、公积金等各环节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、协作意识,要加强协同配合,共同理顺“前台综合受理、后台并联审批”的服务流程,制作完善服务告知单、流程图,在集成服务专窗前台、各环节部门后台、办事企业和群众之间,建立一套运转高效、易于操作的服务流程,实现无缝衔接,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增便利。
3、加强宣传引导。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,全方位、多角度开展企业开办“一窗通办”宣传工作,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,让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改革政策,充分享受改革红利,切实优化营商环境。
4、加强监督检查。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,明确专人负责,积极主动沟通协调,对接抓好企业开办“一窗通办”各项工作,确保取得实效。对工作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,影响改革工作落地实施的部门和人员,要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追责问责。